上海参战人员最新政策如下:一、提高生活困难参战退役军人的救助标准。
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中的参战退役军人,按照本市现行低保标准的150%救助;其他困难参战退役军人按照本市现行低保标准的130%救助。
二、优化医疗保障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参战退役军人,在市、区户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医时,其配偶和子女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增加健康体检的频次。
三、加大住房保障力度。
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参战退役军人,纳入现行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实物配租、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等方式予以优先保障。
四、落实养老保障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和参战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按规定分别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政策。
五、建立定期探访机制。
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建立参战退役军人定期探访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参战退役军人的生活状况和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符合条件的参战退役军人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补尽补。
六、提供心理服务。
对有需求的参战退役军人,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协调有关方面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参战退役军人缓解心理压力、疏导负面情绪、增强对退役后的适应能力。
七、加强宣传教育。
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通过举办座谈会、入户走访、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相关优待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
同时,加强正面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氛围。
八、加强组织领导。
各街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优待政策落到实处。
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参战退役军人的荣誉感和待遇保障政策,激发他们参与社会建设积极性。
综上所述,上海对参战人员的政策做出了以上的调整和完善,目的是更好地保障他们的权益,使他们能够享受到更好的待遇和福利,更好地融入社会和生活。
相信这些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参战人员的荣誉感和归属感,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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